雖然商標被異議概率不高,
但如果遭遇異議時,
建議進行答辯。
異議僅僅是有異議而已,
所以遇到被別人異議,無需擔心。
準備正確完善的證據鏈,
專門的代理機構給你提交就可以了 。
當有人異議你的商標,估計這是廣大申請人頭疼的難題,申請的商標經過半年多的審核,終于進入初審公告,然而公告期卻遭受他人異議,面臨權利流失的風險。
要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先來了解下什么是異議,被異議了應該怎么解決。
什么是異議?
商標異議是《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的對初步審定商標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監督商標局公正、公開地進行商標確權。任何人對初步審定的商標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3個月異議期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提出商標異議的可以是任何在先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可以是商標注冊人,也可以是非商標注冊人,可以是企業、事業單位,也可以是個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被異議了怎么辦?
商標局在受理商標異議申請后,會將異議人的“商標異議申請書”及異議理由和證據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異議人或被異議人的代理機構,限定被異議人在收到之日起30日內答辯,被異議人在限定期限內未作出書面答辯的,視為放棄答辯權利。因而,當收到異議答辯通知書時,申請人需要保持冷靜,即使做好異議答辯,和代理機構共同努力力求答辯成功。
企業在做商標異議答辯時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1、把握答辯時機,不要錯過提交材料時間。
通常情況下,從商標局的答辯通知書寄出到收到答辯由審查員進行裁定,需要三到四個月的時間,其中包括郵寄所需的時間。因此,被異議人一定要把握好時效性。
2、抓住核心、條理清晰。
針對異議理由,答辯書應邏輯關系清楚、內容緊湊、敘述簡明扼要。事實依據要有針對性,抓住核心、有理有據,將有理有據的方面論述得完整、詳細。
在辯駁商標不近似時,首先確定是否屬于類似商品,要從商品的本身來說明有區別,尤其是對消費者的購買使用是否影響;然后在同屬類似商品的前提下,再辯駁商標不近似,要從商標的音、形、義等方面進行分別敘述,同時結合被異議商標通過實際使用取得了區別性方面的敘述,明確得出不近似的結論。
3、針性對強。
答辯書中內容不能與商標異議答辯通知書及異議理由的內容脫節,或者與異議的內容完全無關。答辯就是要對異議人的理由逐條進行反駁。
4、提供充分的證據。
有理還一定要有據,被異議人要表明所答辯內容的真實性,因此提供相關證據以支持所答辯的內容非常必要。
商標注冊能進入公告期證明國家商標局審查員認為我們商標是可以審批通過的,我們有可多客戶遇到商標異議答辯,有可能就慌張了,或者害怕了,異議人一方是上市公司,是知名企業,其實這些都不用過多考慮。該爭取的我們要爭取,至少我們在法律面前有一個公平說話的機會,來爭取自己的商標權利。